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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税务局迁所需要去税务局吗(去税务局迁所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伊博耘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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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担心网上搜索的北京税务局迁所需要去税务局吗的内容只有理论,不实用?不如看看本文讲述的信息,能帮助你节省很多时间!尽管北京税务局迁所需要去税务局吗看起来困难,让人摸不到头绪,但是在化繁为简之后,我们还是能够总结出一些方法论。北京国税,地税跨区迁出怎么办理?税务局会查账吗?1、在原税务所专管员处办理迁移通知书,所需资料有: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

    你担心网上搜索的北京税务局迁所需要去税务局吗的内容只有理论,不实用?不如看看本文讲述的信息,能帮助你节省很多时间!尽管北京税务局迁所需要去税务局吗看起来困难,让人摸不到头绪,但是在化繁为简之后,我们还是能够总结出一些方法论。

    北京国税,地税跨区迁出怎么办理?税务局会查账吗?

    1、在原税务所专管员处办理迁移通知书,所需资料有: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国税地税如何跨区迁移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跨区迁出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企业迁出申请一份(注明联系电话)

    3、工商户的企业准予变更通知书

    4、新地址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书

    5、如企业还有其它变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办理程序

    1、企业将资料提交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对资料齐全的申请,由窗口受理后交管理科审批。

    2、管理科审批结束后,窗口电话通知企业办理发票缴销、金税抄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拆除“两卡”等手续,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3、企业提出迁移申请的,当月不得开具任何发票,否则迁移将顺延一个月。

    二、 跨区迁入需要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非一般纳税人不需提供)

    国税地税【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处理,对未使用完的发票进行缴销,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办税服务厅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的税款以及滞纳金、罚款,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4)相关部门取消税务资格认定,办税服务厅按规定收缴设备,并进行增值税税控系统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一般纳税人跨区迁移需要在税务局办理哪些流程?

    按照以下流程操作,如税务局有特殊要求,以税务局要求为准:

    (1)按发票缴销流程缴销空白税控发票(发票管理-发票退回)。

    (2)按照防伪税控的缴销流程(带空白发票,副本,购票本,公章,营业执照、金税盘),授权修改时钟(金税盘授权后进入开票软件-报税处理-金税设备时钟设置修改时钟到下月1号)。

    (3)修改时钟后提前抄报当月增值税、注销发行税控设备。

    (4)地址变更,变更税务登记。

    如果要将公司的国税由一个税务局变更到另一个税务局,流程是什么啊?需要什么资料呢?有急用!

    这个叫纳税人迁移,一般情况企业不能选择;一般情况只有你原在地方的行政区划发生变更时才存在迁移,当然所需资料主要为行政区划变更文件、迁出地税务机关审批表及迁入地税务机关的审批表等,就类侍于迁户口一样。

    请看深圳市文件:

    跨区迁移税务登记工作规程

    1.目的:规范跨区迁移税务登记变更程序,确保税务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

    2.范围:适用于跨区迁移税务登记变更的申请办理。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下发精简征管业务流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3〕255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跨区迁移申报问题的通知》、《关于下发影像系统有关运行规范的通知》(深国税函〔2005〕57号)。

    4.流程表:

    流转环节

    经办

    部门

    工作

    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考核点

    输入

    表单

    输出

    表单

    工作时限

    发放表格

    征收管理科

    税务登记岗

    1、 发放《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一式一份),并告知纳税人所必须附报的资料,扫描条形码(注1);

    2、 告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未结事项,如清缴税款、核销发票、结案等;

    1、告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未结事项;

    1、 附送资料齐全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未结事项清单》

    即时

    违章处理

    征收管理科

    违法违章处理岗

    1、 对逾期办理税务变更的按《违法违章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1、将受理时间与纳税人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变更通知书注明的变更时间进行核对,如超过30天,一律提请违章处理。

    1、对逾期变更的提请行政处罚。

    申报抄税

    征收管理科

    申报受理岗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规程》规定

    1、在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子系统中作“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报税”操作;

    1、准确录入防伪税控系统

    核实

    征收管理科

    报税管理岗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1、根据企业抄税情况,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属期内是否所正常申报抄税,日期);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核实

    发票供售科

    发票验旧岗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1、 查询企业领购专用发票与验旧情况;

    2、 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专用发票是否已全部验旧,经办人,日期等);

    如有发票未验旧,则要求其填写《发票验旧供新表》进行验旧

    同上

    同上

    核实

    征收管理科

    数据采集岗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1、 核实企业专用发票领购情况与企业抄税情况;

    2、 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领购的专用发票是否已全部申报抄税,最后一份已抄税发票号码,经办人,日期等);

    同上

    同上

    注销发行

    信息中心

    企业发行岗

    1、 注销发行;

    2、 清空税控IC卡信息;

    3、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1、 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中作“注销发行”操作;

    2、 在防伪税控系统系统管理中“注销一般纳税人档案”操作;

    3、 税控IC卡解锁;

    4、 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档案资料已删除,税控IC卡已解锁,经办人,日期等)

    1、准确操作防伪税控系统

    迁出受理核准

    征收管理科

    税务登记岗

    1、 对合格的申请,审核《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填写情况、核对附报资料原件、扫描条形码;

    2、 受理并核准迁移,打印《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四份),送达《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给纳税人;

    3、 整理资料,告知纳税人将迁移资料传递到相关管理检查科制作《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4、 按规定整理资料,打包相关征管资料交快递公司送数据处理中心

    1、 对防伪税控企业,审核金税岗位是否有签署意见;

    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打印《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给纳税人办理未结事项;

    3、 审核变更表格栏目填写齐全、附报资料齐备(特别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经营地址变更证明是否在本辖区外);

    4、 附报资料中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附报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印章;

    5、 对审核合格的,应在《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中填写纳税人相应的证件收缴情况,在“经办人”栏签名、填写日期,并加盖科室公章。

    1、 附送资料齐全;

    3、 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印章;

    4、 按要求登记《税务登记台帐》或打印清单。

    5、 整理打包资料送数据中心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

    即时

    跨区迁入

    迁入登记

    征收管理科

    税务登记岗

    1、 对跨区迁入的一般纳税人,让纳税人填写《跨区变更一般纳税人信息采集表》,并将表格传递给数据采集岗(参照《防伪税控系统数据采集、集合与比对》工作规程);

    2、 对跨区迁入的纳税户进行变更登记,换发证件;

    3、 将迁入资料传递到相关管理检查科归档。

    1、 将《采集表》传递给数据采集岗;

    3、 打印税务登记证交给纳税人前必须认真核对,税务登记证上的内容不得有误;

    2、 按要求登记《税务登记台帐》。

    《跨区变更一般纳税人信息采集表》

    即时

    资料归档

    管理检查科

    资料管理岗

    1、 对迁入资料整理归档。

    1、 接收迁入资料时,按要求在《税务登记台账》上签收(包括签注具体人名和交接时间)

    2、 及时将迁入资料整理归档;

    ----------

    注1:跨区变更登记(迁出)应附送下列资料:

    业务模块名称(业务模块及非流转文书)

    进入影像系统

    必须提交的资料

    特定资料

    资料代码

    资料名称

    资料代码

    资料名称

    跨区迁出

    ZG11DJ008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ZG12TY001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ZG12TY009

    工商局证件收费单

    ZG12TY007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税务地址变更需要怎么做?

    首先到原址税务局,提出注销申请,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变更登记程序

    1、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上述申请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

    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4、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注意事项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

    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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