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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
    • 作者:小艾
    • 发表时间:2022-12-18 0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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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规格为420mm297mm;副本为折叠式,规格为210mm297mm。两种副本均配有墨绿色塑料封皮。

    (二)《营业执照》正本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执照名称、登记事项、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字样和防伪标记,《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没有国徽图案,其他与《营业执照》正本相同。

    二、《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执照》内容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印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字样,并载明下列登记事项:注册号、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人、合伙期限、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签发日期(年月日)和须知等。

    (二)《分支机构执照》正、副本均印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字样,并载明下列登记事项:注册号、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签发日期(年月日)和须知等。

    (三)《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字样。

    三、执照格式规范和印制

    (一)《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格式规范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颁布。

    (二)《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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