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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办理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 作者:姬雅青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09:00
    • 浏览次数:0

    现在你对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有一定的了解,本我将告诉你如何才能更简单,更快速的解决你遇到的困惑。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分享,今天给大家分享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的详细信息,想要了解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的朋友认真观看哦,毫无保留,全程详细讲解。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一、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

    现在你对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有一定的了解,本我将告诉你如何才能更简单,更快速的解决你遇到的困惑。大家好,欢迎收看今天的分享,今天给大家分享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的详细信息,想要了解办理分公司需提供的资料的朋友认真观看哦,毫无保留,全程详细讲解。

    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一、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登记程序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参考资料

    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办分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登记程序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参考资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的。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拓展资料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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