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小艾
- 发表时间:2022-12-17 02:02:05
- 浏览次数:0
- 上一篇:未办营业执照经营有什么后果
- 下一篇:注册新公司对开业时间有没有限制呢?
未办理营业执照,员工工伤谁赔偿?
其一,非法用工单位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用人单位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持续有效为取得该主体资格的条件。非法用工单位包括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期满仍继续经营三种形式,前一种为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后两种为丧失该主体资格。
其二,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属于拟制劳动关系,由该单位或其出资人承担劳动法责任为了打击非法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将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拟制为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用工争议的,参照一般劳动关系由该单位或其出资人承担用工责任。
其三,劳动者发生工伤的,非法用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参照工伤保险法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