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税资讯 > 语料库 >
    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掉)
    • 作者:赖书文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16:31
    • 浏览次数:0

    如果选择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要先做好目标计划,这样我们的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才会更加明确的进行下去,一个详细的目标计划有助于我们分析市场,规划公司发展战略,一个明确的目标计划也可以鞭策我们进步前行。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难,难在哪里?市场上可以选择的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方向很多,面对形形色色的网上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我们该如何选择呢?首先

    如果选择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要先做好目标计划,这样我们的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才会更加明确的进行下去,一个详细的目标计划有助于我们分析市场,规划公司发展战略,一个明确的目标计划也可以鞭策我们进步前行。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难,难在哪里?市场上可以选择的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方向很多,面对形形色色的网上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我们该如何选择呢?首先你要清楚自己比较擅长的领域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是哪方面从这两点入手。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方向最好是我们擅长感兴趣的,这样在以后的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中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擅长、熟悉能够更加发挥我们在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中的优势!

    外资企业注销详细流程!!!

    企业注销不论是何性质的,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企业,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企业财产

    2、了结企业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企业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北京代表处注销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申请文件 1、派出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注明:注销原因、时间;派出企业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签字;须用派出企业公文纸并用派出企业原文[官方语言]书写;北京代表处出具翻译件,首代签字并盖代表处公章);2、北京代表处注销申请书(注明:注销原因、时间;用北京代表处公文纸;首代签字并盖代表处公章);3、首席代表工资及离任证明(由派出企业用公文纸原文[官方语言]书写;派出企业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签字;北京代表处出具翻译件,首代签字并盖代表处公章);4、派出企业关于注销北京代表处的董事会决议(派出企业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签字;须用派出企业公文纸并用派出企业原文[官方语言]书写;北京代表处出具翻译件,首代签字并盖代表处公章)。 二、登记证件 1、工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常驻代表机构所有工作证;2、税务:税务登记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若有其他账户,无论人民币或外币,应悉数准备账户资料);4、公安:三资企业备案登记簿;5、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6、质量技术监督:组织机构代码证;7、社保:社会保险登记证;8、统计:统计登记证; 三、财务资料 1、近三年的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记账凭证;2、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含注销年度);3、近三年的银行对帐单(含注销年度);4、近三年的全部中方雇员社会保险明细(应由社保机构盖公章。若通过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的,须由人力资源公司出具明细并加盖其公章); 四、税务资料 1、税务登记表;营业税纳税方法确认表;企业所得税纳税方法确认表;2、近三年的所有的地国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含注销年度);3、地税计算机代码章;4、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五、合同协议 1、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含注销年度](注:合同必须足额贴花); 备注:由派出企业和北京代表处出具的注销申请书因提供部门不同而需要多份,每份必须亲笔签字盖章,不可用扫描彩色打印件。 收件部门: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3、开户银行全称4、北京海关 5、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7、北京市公安局重要提醒

    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内资公司注销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内资公司注销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内资公司注销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外资公司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文件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其它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其他有关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

    2、项目主管部门对注销的批准文件;

    3、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

    4、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印章;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

    3、完税证明;

    4、登记证、代表证、雇员证;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对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正当业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暂行规定》第四条经批准的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第三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是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但是,两国政府已有协议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第四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第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的主要事项有:机构名称、驻在地址、代表人数和姓名、业务范围、驻在期限。第六条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报告经批准机关批准后,须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第七条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

    (二)《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第八条登记机关对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所提交的证件,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的,准予办理登记,收取登记费,发给登记证和代表证。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凭批准证件和登记证、代表证到公安、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办理居留及其他有关事宜。第九条从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即告正式成立。其机构和代表的正当业务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未经批准、登记的,不得开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业务活动。第十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请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并须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第十一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需要继续常驻的,必须办理延期登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延期登记,必须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业务活动情况报告(中文本)及延期申请书;如果批准机关批准的驻在期限届满,还须提交原批准机关的延期批准证件,填写延期登记表。经登记机关核准后,缴回原登记证,领取新登记证。第十二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机构名称、代表人数和姓名、业务范围、驻在地址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更换代表时,须提交派出代表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对新任代表的授权书及其简历。第十三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满或者提前终止业务活动或者派出企业宣告破产时,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登记时,须提交税务部门、银行、海关出具的税务、债务和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件,准予注销,缴销登记证。

    如有未了事宜,原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及其他外国经济组织,必须继续承担清理责任。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捡查。

    在执行监督检查职务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须出示专用工作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第十五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处以人民币两万以下罚款。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外资企业注销流程详细介绍

    一、法律依据

    外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现在应按照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说来,主要是以下法律法规:

    (1) 《公司法》

    (2)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特别提醒的是,《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于2008 年1 月15 日被国务院废止了。

    二、外资企业注销基本程序介绍

    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 个工作日 ) 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 个工作日) 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 个月) 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 向税务局、海关部门注销 向工商机关注销 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三、具体文件要求和时限

    1. 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外资企业注销: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1)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营业执照;(4)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2. 清算组的成立、备案与公告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委员会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企业清算结束后的注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3.1.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3)企业金税卡,IC 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发票购用印制簿;(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0)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1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联系单;(12)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1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审批时间:10 个工作日。

    3.2. 海关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海关登记证正、副本 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5)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3. 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7)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 卡;(8)其他有关文件。

    批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 个工作日。

    3.4. 外汇注销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4)外汇登记证原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审批时限: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5. 银行销户所需资料:

    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批时限: 2 个工作日完成账户关闭手续。

    3.6. 技术监督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 卡原件;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7. 统计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统计证原件正、副本;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8. 财政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这就是小编对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的分享了,这是你一定要知道的内容,大家理解了吗?有什么不懂的欢迎给小编留言。欢迎评论区留言提出好的建议,如果你有更好的关于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想法也可以分享给大家,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感谢转发给更多的朋友,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北京市外商企业常驻代表证如何注销掉)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