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全运盛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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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设立分公司要提供哪些材料不能盲目,一定要选择自己了解的行业,当然,假如你了解的行业没什么机遇,那么,你也没必要再进入这个行业。所以,这就需要你对新的行业去了解。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将为我们分享关于内资设立分公司要提供哪些材料的重要信息,希望对怀有同样疑问的你有帮助。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
内资设立分公司要提供哪些材料不能盲目,一定要选择自己了解的行业,当然,假如你了解的行业没什么机遇,那么,你也没必要再进入这个行业。所以,这就需要你对新的行业去了解。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将为我们分享关于内资设立分公司要提供哪些材料的重要信息,希望对怀有同样疑问的你有帮助。
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拓展资料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
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登记程序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参考资料
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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