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嵇星爵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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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以为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一开始以为是一时兴起,只是个人情怀的小打小闹。后来,发现这俨然成了一种趋势。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本篇文章里,小编发表了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一些看法,一起来看一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需要什么资料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大家都以为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一开始以为是一时兴起,只是个人情怀的小打小闹。后来,发现这俨然成了一种趋势。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本篇文章里,小编发表了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一些看法,一起来看一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需要什么资料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性质,注册登记类型
一、分2种情况:
1、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是投资性公司,则其所投资企业视为外资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2、如果不是投资性公司,只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则其所投资企业为内资企业。
二、旧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此时,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外资)企业变更营业执照的流程?
设立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 审查→受理→核准
(一) 外资企业开业登记:
申报材料: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及批准证书副本1)
5、 合同、章程
6、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7、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8、 投资各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出具的核发开业证明及其译文
9、 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及译文
10、 董事会成员名单和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
11、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12、 住所使用证明
13、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供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 分支机构开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表》
2、 隶属企业章程
3、 隶属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 住所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
5、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6、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
7、 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8、 资金拨付证明
9、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外资企业开业登记费、注册费、公告费:详见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2)1707号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
外企分支开业注册登记费、公告费:3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二)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 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决议
3、 原审批部门批准变更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副本1原件
4、 变更名称,还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5、 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的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6、 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原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7、 减少注册资本,还应提交原合同章程补充协议、原审批机关同意减资的初步答复、三次减资公告、债权债务明细及债务清偿或担保证明
8、 变更转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9、 变更企业类别, 还应提交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10、 增加经营范围,还应提交验资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增加经营范围中需要专项审批的,还应提交专项批准文件和许可证
11、 变更董事长,还应提交投资方的任免文件、新任董事长的身份证明、新任董事长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 变更经营期限,还应提交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13、 营业执照正、副本
14、 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
注: 分支、办事机构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 隶属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及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4、 营业执照原件
5、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
6、 变更名称的,提供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7、 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负责人登记表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增资部分按设立登记标准收取,其他均为100元/次
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
外企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登记费、公告费:1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414号
(三) 外资企业备案登记
申报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书
2、 董事会决议
3、 原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副董事长变化,还应交投资方的任免书、副董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董事变化,还应提交投资方的任免书、董事身份证明;董事人数发生变动的还应提交章程修改协议
6、 总经理变化,还应提交董事长签署的聘任书、总经理身份证明
7、 副总经理变化,还应提交董事长签署的聘任书、副总经理身份证明
8、 出资方式变化,应当提交投资人改变出资方式的申请、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9、 延期出资,还应提交投资方的延期出资申请、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10、 投资人名称变化,还应提交投资人名称变化的证明变化、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换发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11、 内外销比例变化,还应提交改变内外销比例的申请文件、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12、 有对外投资行为的,还应提交对外投资情况报告、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13、 住所路名、门牌变化的,还应提交改变路名、路牌的申请、新路名、新路牌的证明文件、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外资企业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
1、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表》
2、 董事会决议
3、 经董事会确认的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 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海关出具的清关证明
5、 原审批机关批准注销的文件
6、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7、 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
8、 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 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注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2、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 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海关出具的清关证明
4、 营业执照原件或者注册证原件
5、 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全套印章
关于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知识千千万,只有你自己去尝试过,才会有真的收获,看完本文的相关介绍,运用到需要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知识。哪怕现在你现在解决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的方法比较慢,但是千万不要过度心急,把目光放长远,不要用不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做错误的事。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外商独资企业增加经营范围(外商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落实)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