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贝昆琦
- 发表时间:2023-04-23 16: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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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对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有一定的了解,本我将告诉你如何才能更简单,更快速的解决你遇到的困惑。从古至今,在社会之中,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考察因素。怎么才能够让自己闪闪发光,让竞争对手自叹不如呢?这就需要有意识地对其进行“镀金”操作了。那么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的标准流程是什么呢?有什么具体的策略吗?咱们剖析好下面的案例,就能够心领神会了。安徽省对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
现在你对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有一定的了解,本我将告诉你如何才能更简单,更快速的解决你遇到的困惑。从古至今,在社会之中,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考察因素。怎么才能够让自己闪闪发光,让竞争对手自叹不如呢?这就需要有意识地对其进行“镀金”操作了。那么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的标准流程是什么呢?有什么具体的策略吗?咱们剖析好下面的案例,就能够心领神会了。
安徽省对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关于安微省对合伙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分析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务难点(续)——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相关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实务难点(续)——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相关所得税处理
(吴基清)
中国税务报的这篇文章,混淆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被投资企业(B公司)与原投资转让方(甲公司)在纳税主体上的差异,导致案例表述不严谨(如收购甲公司土地使用权),政策分析各税种处理更是显得生拉硬拽。深层次原因,可能是没能准确理解会计上报表主体与所得税上纳税人的辩证关系。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在所得税上只能有两个直接参与方,即投资方A公司和被投资方B公司,A公司向B公司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减少投出的非货币性资产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向A公司支付自身企业股权(增加投入的非货币性资产同时增加所有者权益)。
根据本文案例描述推敲,相关方是不能适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而可以考虑申报适用企业重组(资产收购)特殊性所得税处理,所得税上可以有多个参与方——甲公司主导收购A公司资产,以子公司B公司股权做为交易对价。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的异同点:
1.特殊性税务处理在所得税上可以有多个参与方,而一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在所得税上只考虑两个参与方;
2.特殊性税务处理有的类型要计算收购资产(或股权)和股权支付两项占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无比例要求;
3.特殊性税务处理中相关资产计税基础不变,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中被投资方接收非货币性资产以评估公允价值做为计税基础;
4.尽量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般100%以股权为对价,但如果特殊情况产生非股权支付额,则要与特殊性税务处理一样,都应计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资产转让所得。
原文:
(本文刊载于中国税务报2018年07月20日星期五B4版)
例解递延纳税处理的关键点
刘玉章
近几年,国家为了鼓励企业资产重组,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就是重要举措之一。
案例
A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收购B公司80%的股权。B公司全部股权原价16900万元,80%股权的原值13500万元,经过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15000万元。合并中,A公司向B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原值为12000万元,累计摊销1200万元,净值10800万元,评估价15000万元。A公司由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评估增值,当年实现利润总额4200万元,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分析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A公司非货币性资产转让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处理
一、A公司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5000-(12000-1200)=42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B公司)
15000
累计摊销 1200
贷:无形资产 12000
资产处置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4200
借:资产处置收益 4200
贷:本年利润 4200
当年应纳税所得4200万元,无其他调整因素,税率25%,应缴企业所得税1050万元。但是,A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没有现金流量对纳税做保障,应当寻求税收优惠政策。
二、A公司递延纳税的财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以公式表示:
股权的计税基础=非货币性资产原计税成本+已确认的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
2.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根据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递延纳税的纳税调整如下:会计确认的股权投资成本为15000万元,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4200万元一次计入当期损益;税法允许将利得分5年均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均所得840万元(4200÷5)。财税差异3360万元(4200-84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表A105100)第13行“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做纳税调减处理,将840万元(3360×25%)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0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84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10
第一年股权的计税基础=非货币性资产原计税成本+已确认的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10800+840 =11640(万元)。
第二年,对非货币转让会计不做账务处理,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额为0;税收递延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利得84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A105100明细表第12行“六、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做纳税调增处理。账务处理时将210万元(840×25%)从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10
第二年股权的计税基础=10800+840+840 =12480(万元)。
3.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收回投资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收回投资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假设,A公司在第三年年末将B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收入为17000万元,计算股权转让所得如下: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剩余的递延收益1680万元(840×2),在A105100明细表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将“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420
(168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0
股权计税基础15000万元一次性调整到位。
(2)股权转让所得=17000-15000=2000(万元)。
4.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将剩余的递延收益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把“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25%)贷方转回。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股权的计税基础调整到位,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甲公司的财税处理
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转让方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3500
投资收益 1500
应当注意的是,财税〔2014〕116号文件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北京公司转让流程及费用?
一、公司转让前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
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成都买公司),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2、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
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4、查看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避免在成都买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公司转让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
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场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三、公司转让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股权转让流程及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C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有多种情况。以下情况C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1)A、B未实缴,公司也未盈利;A、B以0元转让给C。
——(2)A、B未实缴,公司有盈利;A、B以不高于利润的20%转让给C。
——(3)A、B未全部实缴,公司未盈利;A、B以不高于全部出资额的20%转让给C。
其他情况下C需要按溢价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第(1)种情况不需要交纳印花税外,其他情况各股东应按转让价的0.25‰(即0.5‰减半)交纳印花税。
如果资产总额中不包括货币资金之外的项目,则不需要做净资产审计,否则需要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审计。
股权转让所需准备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以下答案由“企业服务汇”提供,企业服务汇专注于优质企业服务和工作工具的发现与评测,工作中您所需要的工具,这里都有。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和印花税两种,而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需要根据股权转让时的价格与股权的原价值的对比分情况来:
情况一:若转让价格小于或者等于原价值,也就是平价转让或者折价转让的情况下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情况二:若转让价格大于原价值,也就是溢价转让则需就溢价部分按照20%转让所得税。
本文关于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的相关描述,如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讨论。学习本文对于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的相关知识,拥抱经验而又脱离经验,我们要在专长领域内如鱼得水,又不被过往桎梏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北京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税(北京税务股权变更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