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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不得从事的活动有哪些
    • 作者:小艾
    • 发表时间:2022-12-29 17: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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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机诈骗,走私贩私;

    2、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3、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掺杂使假;

    4、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

    5、生产或者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6、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

    7、法律和政策不允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一条为了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维护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

    本条例所称个体经营户,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以雇佣劳动为主,并依法经核准登记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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